這幾天在台灣的新聞,網站,討論區都充斥著關於消費卷的相關消息,每人三千多台幣的消費卷,到底有沒有效,效果多好很難去評斷,不過因為台灣不像澳門那樣直接發現金支票,讓市民存到銀行,也不是退稅,直接退到戶口,而是發”卷”。
這幾天新聞裡比較有趣的,應該是內政部長為了發消費卷的過程中的一些失誤,不見了幾百萬,如果有習慣看台灣的新聞,都曉得只要跟政治扯上關係,都會被大肆的報導,而且通常是負面的。這次剛好相反,雖然多少都有些責備的評論,不過在部長作出真誠的道歉跟有承擔的保證後,大部份人,甚至連反對陣營的政治人物都為他說好話,這種情況可以說是很罕見的。
回頭看看香港所謂問責制度下的官僚環境,多做多錯,大家都寧願少做一些事,避免犯錯被”問責”,寧願少說一些話免得被人批評。
做錯了決定,犯了不該犯的錯,要在制度強迫下為責任下台呢?還是出自真心,想為市民儘一分力,將功補過好呢?
2009/1/22
問責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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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發券的目的在於強迫消費以刺激經濟, 如果退稅或是給現金就失去意義了
內政部長是該負責,幾百萬是人民的血汗錢
我覺得更正面的作法是,把事情圓滿的解決之後再下台
好久不見了羅賓
如果你見識過香港政府裡的人
他們的做事方法, 思考方式
相信你會感到很神奇吧
看起來是很少做錯事情
其實是什麼都不敢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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